2009年3月17日星期二

2月26日

没办法,硬着头皮上。话说得好,开弓没有回头箭,虽然不可能固定在那天晚上结束后立即写文,但是可以看一点是写一点的。
不过26日的那些东西实在可以说每个都令人眼前一亮。
1.电击水枪,本来老大说让美国警察可以随声佩戴一把,这样便宜的事情谁不会干呢?但是随着节目的进行,因为距离问题和水的容量问题,5万伏特的电压——真是的,台湾人太喜欢这样了,其实大陆一般这么说50千伏——因为距离问题,一下子变成5千伏,用来麻痹人确实不错。不过水枪就太糟糕了,实验了六七种,只有一种射出去的水不是断断续续的。而且那管子很长很长,但是没有用,因为水的不稳定性和容量,造成放电阶段啥电弧也没有,还标配呢,这个永远成为梦想,如果真的想电死人的话,那就用内罗毕闪电实验室的闪电制造机,一个警察躲在绝缘的机器里面射盐水真的很不靠谱。
2.没有一个灭火器是丢进火堆里面能够真正扑灭火的,因为这样就不需要做这么多的安全教育了,直接把水灭火器、二氧化碳灭火器、干粉灭火器扔进去。最危险的莫过于二氧化碳灭火器,在没有安全阀的情况下,能够把火堆炸灭。如果是大火堆,只能作为添加剂。
3.过火,在中国许多少数民族的专利,就和那个上刀山一样是很神秘的东西,经过终结者的视频,以前是出神的巫师可以用的,现在只要心无杂念,轻轻踩上去没有关系。下次旅游到某个云南地区的民族,故意显露这种本事让人瞧瞧。其实这个很有科学道理的——表面1000度(华),其实900度,外加保护膜和分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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